区属各事业单位、辖区相关企业: 为做好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区属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被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事业单位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区属私企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初级有空额的; 2、定职的系列(专业),要求符合学历专业和岗位一致或相近; 3、学历、资历等须满足黑人社发【2016】48号相关要求;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材料由本单位初审,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单位人事员携带定职材料,到区人社局进行审批(教育系列和建设工程系列由教育局和建设局人事集中收取材料)。 (二)申报人员填写事业管理平台信息60.219.211.87:8888(注:所从事专业要与批准的晋升专业必须一致;平台由本单位录入信息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区人社局)各单位必须认真阅读附件,否则因此引起的操作失误,将无法更正、修改。 五、申报需要提供的要件 (一)事业单位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打印的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一份。 4、人事关系介绍信复印件一份。 5、编制平台人员信息表(带个人照片的),加盖公章。 6、有执业许可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资料,如中小学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 7、《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平台》打印的工资兑现表一份(单位盖章、相关人员签字)。 8、单位拟使用空岗说明一份。 9、公示报告一份。 10、岗位证明(同级改职人员填写)、原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同级改职人员提供)。 11、平台打印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表》,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12、平台打印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汇总名册》一份,加盖公章。 13、随上述材料上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正常大小的二寸照片(不限底色)。注:身份证上写清拟晋升职称、专业及联系电话,二寸照片后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二)辖区企业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打印的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一份。 4、本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县、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养老保险年限需符合申报职称的年限要求,养老保险需是本单位缴纳的)。 5、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有执业许可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资料,如中小学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 7、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还需提供档案存档证明一份。 8、公示报告一份。 9、岗位证明(同级改职人员填写)、原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同级改职人员提供)。 10、平台打印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表》,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11、平台打印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汇总名册》一份,加盖公章。 12、随上述材料上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正常大小的二寸照片(不限底色)。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拟晋升职称、专业及联系电话,二寸照片后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备注:事业单位和辖区相关企业报送以上材料,要求按顺序排序排列,用拉杆夹按顺序夹好,并在拉杆夹塑料封皮处用便签写明工作单位、晋职人员姓名、所晋系列、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不要用订书器或者档案袋装订(毕业证书等原件单独携带,现场审核后当场拿走。建设工程系列和教育系列人社局接收材料时当场将原件返还主管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从严把握岗位要求,参加定职的人员必须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或企业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禁将参公或公务员身份人员混入定职人员队伍。 (二)强化基层推荐程序,完善推荐制度,加强岗位监督管理,对非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定职资格。 (三)加强时间观念,及时完成,请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填报信息,逾期平台关闭,过期不予受理,避免影响个人利益。 (四)计算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1日算起。 (五)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六)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可以初级同级改职(改职人员需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 (七)《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表》,请按模板的格式填写。 (八)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升初级职称必须得在本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才允许申报。 (九)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报,一种是从本单位申报,占用现工作单位空岗;一种是从档案存放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不占用现工作单位空岗。 (十)企业流动人员申报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人事档案不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申报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12日。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建设局和教育局可以根据总体时间安排确定本行业申报时间地点) 建设局: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教育局: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其他单位:2021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申报地点:人社局901房间。 联系方式: 人社局:4682300 教育局:6181633 建设局:5870375 附件: 1.《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2016】48号); 2.个人职称申报流程; 3.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表(样表); 4.岗位证明; 5.公示模板; 6.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初级定职功能特殊问题操作指南; 7.占用空岗说明模板。 8.学科与职称专业对应表 附件1-8.zip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